各单位、各部门:
2011年寒假、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我校寒假、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根据上级指示和学校党委、行政部署,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寒假、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
冬季是各类案件和交通、火灾等各类事故易发、多发期,认真做好寒假、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对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营造良好的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全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我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寒假前召开一次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措施,明确领导责任,分解落实任务,做好统筹安排。
二、切实搞好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
寒假放假前,要对师生员工特别是对学生群体普遍进行一次预防火灾、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和防盗、防抢、防骗及燃放烟花爆竹、冰上安全、反邪教、反传销等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针对寒假期间学生外出找工作、打工或参加社会实践较多的情况,重点教育学生寻找就业机会时要通过正规渠道或职业中介机构,注意甄别各类信息,防止上当受骗;要教育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返乡返校等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要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检查要覆盖消防、交通、校舍、水电气暖、饮食卫生、危险化学品和校园周边等各个方面,重点是学生公寓、大学生活动场所、食堂、教职工宿舍、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和危险品库房、配电室、锅炉房、加压站等重要基础设施,对停用的设施、设备要确保安全关闭。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立即整改,及时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严密的临时性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问题。
三、全力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略)
四、有关单位部门要重点做好相关安全防范工作
学生工作部门要加强对留校住宿学生的管理教育,安排好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加强对学生公寓楼楼卫人员的管理、检查和督导,严格出入公寓楼人员的询问和登记,经常对公寓楼内部及其周围进行巡视巡查,严防违法犯罪分子和闲杂人员进入各公寓楼;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学生公寓发生各类案件和意外事故。
保卫部门要加强干部职工昼夜轮流值班和领导干部轮流带班,检查抽查各安保岗位,及时处置有关安全问题,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加强巡逻人员的昼夜巡逻特别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巡逻,及时发现、处置、报告有关安全问题;加强校门管理,严格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登记、查验,及时查堵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车辆;加强各办公楼、教学楼楼卫管理,经常对楼内及其周围巡视巡查,严防违法犯罪分子和外来闲杂人员进入办公楼、教学楼等场所;加强技防监控,及时发现和调度处理安全问题;加强消防主控、防火安全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加强校园110和驻校警务室各项工作,及时接出处警,及时查处各类案件,严厉打击校园违法犯罪活动。
财务部门要加强结算中心等安全防范工作。车辆管理部门要加强车库、车辆安全管理。外事部门要加强对外籍师生的安全管理。
后勤管理部门要保障水电气暖等正常、安全运行;加强饮食卫生安全工作;及时维修有关安全防范设施。
化学系、医学系、生物系等单位要加强对危险品仓库和药品试剂仓库的安全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强化出入库登记,确保危化品和药品试剂安全。
成教学院要加强函授生面授期间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增强学员的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招生就业办公室和有关院系要加强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考试期间的安全工作,严防发生安全问题。
综合楼中安装有自动消防喷淋系统的单位、部门和其管理的场所,要特别注意关好门窗保温并经常检查、巡查,防止喷淋头、喷淋管道等冻裂、冻坏。
无人值守的场所、非专门库房严禁存放贵重、危险物品、现金和有价证券,防止被盗。
五、严格校内大型活动管理
寒假期间,在校园内举办的各类比赛、讲座、报告会、培训班、演出等大型活动,必须按照《德州学院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经学校领导或主管部门审批,并报保卫处备案;主办、承办、协办各类大型活动的单位、部门,活动前均要制订安全防范预案,落实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问题;禁止未经审批以学校、校属单位、部门或个人名义利用学校资源在校园内举办各类活动,未经审批、备案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六、严格落实值班、信息报告和请销假制度
各单位、各部门要安排好寒假、春节期间的领导带班、教职工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在所报的值班地点、值班电话处值班,较长时间有特殊事情必须离岗时,要经本单位、本部门领导同意,由本单位、本部门正式工作人员替班;要认真履行带班、值班职责,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类安全情况,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巡查,及时处置发现和发生的安全问题,重大安全问题要及时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不报。
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特别是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需离开德州市区外出的,要保持有一名主要负责同志在位;其他各级干部和教职工离开德州市区外出的,要按级请销假;请假外出人员要确保出行和回返安全。
学校治安综治委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单位、各部门值班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对缺岗、漏岗情况做好记录,及时通知单位、部门领导予以纠正;要随时掌握全校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动态,及时有效地处置有关问题,并依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规定及时上报;要安排足够的备勤力量,保证有足够的能力应对突发事件。
德州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