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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疏散设施管理规定

作者:SystemMaster时间:2013-07-20点击数:

 

一、消防疏散设施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检查,发现问题要进行记录并及时改正,确保完好。

二、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对所属工作责任区域内的消防疏散设施进行管理,要层层抓落实,不留死角。

三、对消防疏散设施,实行主管部门与各单位、各部门防火检查、防火巡查相结合,达到常备完好。

四、保障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五、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严禁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消防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严禁在教学、办公时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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