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脱岗、睡岗;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二、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和应急报警处置程序,提高消防技能。
三、值班时严禁睡觉、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内接待客人,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四、严密监视设备运行情况,遇到警报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并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五、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
六、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日检登记表。
七、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
八、严格落实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完成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2009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