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安全常识 正文

行人在道路上应遵守的规则

作者:SystemMaster时间:2013-07-21点击数:

1.行人须在右边的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则要在靠右的路边行走。

  2.横过车行道时,须走人行横道(斑马线)。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警示;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任何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3.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不得在桥梁、隧道和人行天桥上躺卧和摆摊设点。

  4.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列队通行路时,每横列不准超过2人。成年人的队列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的人行横道的,须直线通过。在必要时,长列队可以有组织地时断时续通过。

  6.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Copy Right @ 2007-2016 德州学院保卫处 All Rights Reserved.

学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大学西路566号 邮编:253023 0534-8985888(校办)0534-8982780(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