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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防止传销进校园”主题活动上的讲话

作者:SystemMaster时间:2013-07-20点击数:

山东省工商局负责同志王天仁
在“防止传销进校园”主题活动上的讲话
(2009年8月27日)

各位高校领导,各位老师:
    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是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三部门针对当前传销活动新形势所作出的重要部署,也是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综治办、省委高校工委、省工商局联合举办这次活动的目的,是共同研究防止传销进校园的思路和措施,以创建“无传销校园”为目标,落实高校领导工作责任制,培训禁止传销普法兼职教师,全面开展禁止传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取得实效。刚才,省委高校工委与驻济各高校签订了《创建“无传销校园”责任书》,工商机关向高校赠送了打击传销普法读本和宣传画,高校领导代表和教师代表也作了很好的发言。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我省打击传销工作情况,并对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我省打击传销工作基本情况
    传销活动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是一颗社会“毒瘤”和一种“经济邪教”,严重扰乱国家的市场经济秩序,危害社会的安定和谐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国务院自1998年就下文禁止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2005年又颁布实施《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通过立法规制传销行为,今年年初在《刑法》修改中又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罪”。这足以说明我国政府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坚定立场和决心。为此,各级政府和工商、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作了大量的工作。
    早在2004年,省委、省政府就明确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山东”建设工作之中,列入考核内容,制定了考核标准,建立了由省综治办牵头,工商、公安等19个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了“党政领导、综治协调、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以防为主”的工作思路。2004年9月、2006年9月和2008年3月,省委、省政府曾先后3次召开全省打击传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高新亭、张昭福、李玉妹、柏继民、郭兆信等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先后到会,对此工作进行部署。2008年,姜异康书记、姜大明省长也针对我省传销的一些新的动向,专门作出批示。各级工商、公安机关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综治委的领导下,发挥打击传销主力军的作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逐步建立健全了“打、防、控、管”工作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重点是加大打击传销执法办案,强化预防传销普法宣传教育,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和防止传销进校园等工作,推进了打击传销工作深入扎实开展,使公开化、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在我省得到有效遏制。经过努力,我省各相关部门和全社会共同抵制和打击传销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今年以来,我们根据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举办第十一届全运会的需要,进一步加大了打击传销工作力度。目前,公安、工商机关正在联合开展“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据统计,去年,全省工商系统共立案查处传销违法案件30件,案值近1700万元,取缔传销窝点790多个,清理遣散传销人员近3万人次;全省公安机关共立案侦破传销犯罪案件338起,涉案金额9.52亿元,刑拘犯罪嫌疑人1038人,劳动教养693人,判刑69人。今年上半年,全省工商系统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14件,会同公安机关清理取缔传销窝点198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近1万人,比去年同期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二、高度重视传销活动向校园渗透的问题
    近年来,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通报的情况以及我们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目前诱骗高校大学生参与传销活动呈发展蔓延趋势,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多次对此作出重要批示。大学生有比较高的专业文化知识和水平,社会认知和自主意识也比较强,但是,他们社会实践经验不足,防范不法行为侵害的能力还比较弱。特别是当前大学生就业形势比较严峻,一些传销组织利用大学生涉世不深和急于求职就业的心理,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不择手段地利诱、欺骗高校学生,致使在校大学生和刚刚毕业的大学生被骗参与传销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切身利益,影响了高校的和谐稳定。去年7月,南京市工商局通报了一起大学生参与传销的大案,涉及33所高校、834名大学生,其中一名“高考状元”还沦为传销头目,如此众多的大学生卷入其中,一经曝光,舆论哗然。我省也不例外,多次发生大学生被骗参与传销的问题。去年8月16日,我省邹平市工商机关查获一个传销组织,共41人,基本都是20多岁尚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也有在校大学生。今年5月,山东某学院一名大三学生,应高中同学之邀去安徽阜阳游玩,落入传销“鼠窝”,他最后无奈选择从七楼的卫生间窗户出逃,经过空调下水管、电话线缆的辅助,最终落地逃生。今年8月中旬,滨州市公安、工商机关查处了一个传销窝点,其中涉及几十名在校大学生。由于大学生文化层次较高,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经“洗脑”培训后,极易成为骨干分子。一旦成为骨干分子,就要受到法律惩罚,就可能影响其一生的前程。北京某高校一大学毕业生,被朋友骗入传销组织以后,成为一个小头目,以后自立门户,先后发展了1000多人,当起了“传销老大”,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被日照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去年7月30日,记者到监狱采访了他。他对记者说:“非常后悔。通过这件事,我总结出来:你做了坏事,即使没人给你记着,但是法律是记着的,总有一天自己会受到惩罚。我是家里的独生子,我愧对父母,这么大了还让他们操心。我向受害人的家属表示深深的歉意。”
    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们有责任教育他们成为祖国需要的合格人才,有责任为他们提供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有责任保护他们的切身利益。预防大学生参与传销是我们共同的政治责任,需要社会各界的重视与支持,需要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堵住传销组织进行诱骗的渠道,需要学校加强对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需要学生、家长、社会共同提高对打击传销的认识。各高校要充分认清传销对大学生的严重危害性和传销向学校渗透蔓延的严峻形势,以对大学生成长极端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的职责,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措施,长抓不懈。
    三、深入推进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
    2007年7月以来,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积极组织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省委高校工委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2008年4月,省委高校工委联合省工商局、省公安厅在山东师范大学举办了防止传销进校园报告会,对山东师范大学、艺术学院、工艺美院、体育学院的部分在校大学生进行禁止传销教育,发出了“拒绝传销,从我做起”的倡议。2008年6月,省委高校工委又联合省公安厅组织全省高校公安(保卫)处、科负责人会议,加强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同时,将禁止传销工作列入安全保卫工作重要内容。青岛市在我省首先开展了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并由综治办牵头,高校为主,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在部分高校试点建立“防范及时、打击有力、教育有效”的长效工作机制。泰安市几所高校每年都组织开展“拒绝传销、净化校园”宣传活动、大学生“拒绝传销、从我做起”签名宣誓活动等,并开展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济南、淄博、潍坊等市工商局利用学生毕业和新生入校时间,走进校园和课堂,播放《揭秘传销》宣传片,做打击传销报告,将预防传销教育纳入大学生必修课,对在校大学生普遍开展预防传销教育,遏制了传销向校园蔓延。可以说,我省的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开展顺利,成效明显。但是,鉴于目前传销活动继续向校园渗透蔓延的严峻形势,我们的工作不能掉以轻心,必须持之以恒,必须加大力度,切实抓紧、抓好、抓实。具体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切实加强对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高校应将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同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与加强维护校园稳定工作结合起来,将其纳入高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工作之中。要建立健全防止传销进校园组织领导机构,做到校长亲自抓,分管校长具体抓,保卫处、学生处、宣传处、后勤处、校团委等部门和各院系具体参与,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并把责任落实到人。要将防止传销工作的重心放到各院系的学生管理部门和相关老师,发挥他们直接和学生打交道,了解学生心理、学习和生活情况的优势,直接将工作做到广大学生群体。
    (二)切实加强大学生的思想政治与法制教育。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我们培养和管理学生的有力武器。各高校应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师生、武装师生,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的全过程,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将如何识别传销、预防传销纳入在校学生的必修课,积极发挥禁止传销普法兼职教师的作用,利用各种校园媒体,采用召开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形势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向大学生讲授《刑法》修正案、《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揭露传销的骗人害人本质。同时,积极会同公安、工商机关,在高校广泛开展预防传销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性和危害性,提高他们自觉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形成远离传销、积极举报传销的良好氛围。特别是要抓住新生入校和毕业生离校的时机,对入校新生和即将毕业的学生专门进行禁止传销教育,增强他们的识别防骗能力,防止被违法犯罪行为所侵害。
    (三)广泛开展创建“无传销校园”和打击传销志愿者活动。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是我省于2006年开始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由省综治办牵头,公安、工商机关共同组织,目的是推动打击传销工作重心下移,强化基层,通过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挤压传销活动的生存空间。这是打击传销工作打防并举、重在预防、重在治本的有效措施,得到了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的充分肯定。主要是实施和落实“五个一”,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发放一封公开信、成立一个联络站、组织一支宣传队、签订一份责任书。目前,各市都有38%以上的社区(村)开展了这项工作,总数达到了1.3万个社区(村)。我们的目标是到2009年底,各市都有90%的社区(村)完成创建目标。各高校可以结合学校实际,在公安、工商部门的指导支持下,积极开展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同时,可以结合开展“打击传销志愿者”活动,引导和鼓励广大大学生积极加入到打击传销志愿者的行列中,使他们成为打击传销的宣传员、监督员、战斗员,为防止传销进校园做贡献。“打击传销志愿者”要利用假期、社会实践、实习等机会,向家庭成员、亲戚朋友、同学同乡及其周围的人们宣传,进而影响更多的人,构筑传销防范体系,共同抵制传销、远离传销。
    (四)要及时教育挽救误入传销的学生。针对在校大学生和临近毕业的大学生被骗参与传销事件时有发生的情况,各高校应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好教育和解救工作。对有传销行为的学生,一经发现,要迅速采取措施,认真做好规劝和批评教育工作,积极进行挽救,及时通知其家长或公安、工商机关,共同做好教育疏导工作,使其彻底脱离传销组织。同时,鼓励其向公安、工商机关举报传销组织和头目,为摧毁传销组织和网络尽义务。在接到学生被骗入传销组织或已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求助信息或报告时,学校要立即与公安、工商机关取得联系,共同采取措施,及时进行解救,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安全。
    各级工商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涉及高校学生传销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调查处理有关学生受骗误入传销的举报,及时清理以招聘为名诱骗学生进行传销活动的广告信息,依法严厉打击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在校学生参与传销、限制学生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同时,积极会同教育部门和高校推进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及时解救被传销组织控制的学生,积极预防和制止由此引发的不稳定事端。
    高校是为我们国家培养高素质后备人才的地方,高校的领导和老师为此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和汗水。再过几天就是教师节了,在这里,我代表省综治办、省工商局、省公安厅向各位高校领导和老师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并提前祝愿大家节日快乐!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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