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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卫处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09-16点击数:

关于保卫处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工作小组的通知

为快速应对突发事件,最大限度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结合我校实际,保卫处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具体事项如下:

一、任务目标

总体目标任务就是围绕保障学校安全稳定,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置快速反应能力,突出抓好重点人员、重点事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着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努力做到“六个坚决防止” 即坚决防止重大政治性事件,坚决防止非法聚集事件,坚决防止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坚决防止大规模集体进京赴省上访,坚决防止个别极端恶性事件。

二、小组设置

长:李

副组长:肖 刘树武

员:王凤丹 刘厚军 马拥军

       桑雪琦 裴振港 崔文昊 崔赛勇 刘明刚

                       刘砚海 张文水 王德生

三、联防联控

与德州市公安、消防、交管等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报告学校基本情况,必要时请求派出警力维持校园及周边秩序。

校园警务室 电话:0534-8985110

综合楼24小时值班室 电话:0534-8985883

公安部门联络人:田 电话:19862060601

消防部门联络人:王海祥 电话:17605349926

交管部门联络人:邵 电话:13853432988

四、工作要求

1.校园突发事件发生后,快速联动应急处置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赶赴现场做应变处置,控制事态,保护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2.应急状态期间,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讯网络畅通,统一听从组长调度,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监督和指导。

3.做到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得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4.根据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必要时可以请求与公安、消防及交管等部门协同做好校园秩序的稳定工作。

5.各位成员必须坚守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德州学院保卫处

                                   202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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