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1级新生户籍迁入工作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我省大中专院校录取本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驻地公安部门的要求,我校录取的山东省内新生原则上不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山东省外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为做好我校2021级新生户籍迁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新生户籍的范围:外省生源学生考入我校的新生。
二、需提交的材料:2021 级迁户籍的新生需提交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办理完成后退回)、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各学院将新生落户人员材料收齐后,填写《德州学院2021级新生落户人员登记表》(附件),9月30日前将材料和登记表交保卫处户籍政保科,户籍科集中报送公安机关,审批办理落户手续。凡户籍迁入我校集体户的新生,均需到公安机关进行头像信息采集,时间另行通知。
户籍政保科办公地址:德州学院键行楼108房间
联系人:安老师 联系电话:8985654 手机:13853495880
德州学院保卫处
2021.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