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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在办公楼、教学楼内停放交通工具的通
作者:SystemMaster
时间:2013-07-20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和全体师生员工:
为加强办公楼、教学楼管理,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和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秩序,根据院领导指示,自6月1日起,禁止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各类交通工具在办公楼、教学楼内停放。
师生员工的交通工具,请停放到校园内已划定的停车区域;需存车的,请存入综合大楼后东侧的存车棚,存车棚设有专人看管。
望各单位、各部门和全体师生员工以大局为重,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因该《通告》的落实给您个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德州学院保卫处
200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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