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安防控
(一)掌握校园内刑事、治安案件的发案规律,有针对性的就治安防控、适时开展治理整顿工作提出意见、方案。
(二)掌握治安重点要害部位、重点防范区域的治安防控情况,及时发现并向有关单位、有关人员指出存在的治安隐患并督促其及时整改。
(三)负责义务治保员、义务护校员队伍建设,抓好教育培训,发挥他们在治安工作中的作用。适时对有关人员进行治安防控教育。
(四)有计划地布置治安防控工作,指导各单位、各部门搞好人防、物防、技防。
(五)对轻微违法人员进行帮教,协助政法机关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取保候审、保外就医等校内人员及其子女进行监督、考察。
(六)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发生在校内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七)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严打”斗争和专项行动。
(八)协调、协助有关部门,经常进行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
(九)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违法、违规、违纪人员和师生伤害事
的处理工作。
(十)登记、管理好治安工作警械、警具、工具、用具和有关装
器材。
二、校园110和校卫队员管理
(一)熟悉校园110和校卫队员管理的有关职责、制度、规定,负责其日常管理。
(二)合理安排、调整其值班、执勤、巡逻、守护、监控等任务和班次。
(三)确定其巡逻路线、守护监控任务和巡查、守护、监控重点。
(四)经常检查、指导值班、执勤、巡逻、守护、监控等人员的各项工作。
(五)组织其参加学院、保卫处的集中、突击性活动。
(六)组织其政治学习、业务训练并对其工作进行考核。
(七)做好其思想政治工作并尽可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门卫、楼卫管理
(一)熟悉门卫、楼卫管理的有关职责、制度、规定,负责其日常管理。
(二)合理安排、调整其值班、执勤任务和班次。
(三)协助其处理在值班、执勤中发生的纠纷。
(四)做好进出校门、楼门人员、物资物品的检查、堵截工作。
(五)经常检查、指导其值班、执勤情况并对其工作进行考核。
四、暂住、流动人口及经营业户治安管理
(一)熟悉校内暂住、流动人口及经营业户治安管理的有关法规、政策、制度、规定,掌握其有关情况。
(二)协助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做好其登记、办证、管理、教育、处理治安问题等工作。
(三)经常检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治安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通报其主管单位。
(四)及时清理和查处未经批准在校园内从事各类经营活动的摊点、商贩。
五、校内交通安全、大型活动管理
(一)熟悉有关交通安全法规、规定,检查、处理校内交通违章行为和一般交通事故。
(二)对校内交通标志设置、制做提出建议。
(三)管理在校内停放、存放的各类车辆。
(四)与有关部门一起,审批、备案校内大型活动,并指导、协助主办、承办单位做好维护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和安全防范工作。
六、治安档案资料管理
及时收集、整理、移交、存档各项治安工作登记、记录等档案资料,及时填报有关报表。
七、做好上级和领导交给的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