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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国庆节”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9-28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8年“国庆节”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国庆节”假期将至,为进一步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学习安全知识,特别是预防火灾、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和防盗、防抢、防骗及反邪教、反传销、抵御非法宗教等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同时教育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返乡返校途中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和财物。对于正常在校学生,各单位应加强管理,保持校园文明有序环境,确保安全。

二、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各部门要对所管辖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风险隐患检查,检查要覆盖消防、交通、校舍、水电气、饮食卫生、危险化学品和校园周边等各个方面,重点是学生公寓、大学生活动场所、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和危险品库房、配电室、燃气设施设备等重要基础设施。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立即整改,及时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严密的临时性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问题。对办公室、教室、学生公寓、实验室等要逐一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器电源,保管好危险、有毒物品,严防偷盗、火灾等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各单位要加强网络及信息安全的监督和管理,要求广大师生个人上网和手机短信要遵守国家有关的网络及信息法律、法规,不得编造、传播任何不实信息。

四、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到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类安全情况,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巡查,及时处置发现和发生的安全问题,重大安全问题要及时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不报。

保卫处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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