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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安全常识100问51~100

作者:SystemMaster时间:2013-07-20点击数:

51、怎样防止纠纷发生
   (l)冷静克制。无论争执由那—方面引起,都要持冷静态度,不可情绪激动,这就要求我们讲大度,虚怀若谷。只有“大着肚皮容物”,才能“立定脚根做人”。对于那些可能发生摩擦的小事,要宽容,一笑了之。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就能“猝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切纠纷,都会化为乌有。(2)诚实谦虚。在与同学和其他人相处中,诚实、谦虚是加强团结,增进友谊的基础,也是消除纠纷的灵丹妙药。有了诚实、谦虚的精神,在发生纠纷时,就能认真听取他人的意见,进行认真的自我批评,宽容他人的过失,处理好相互间的争执。要知道,在与他人的交往中,特别在发生争执时,诚实、谦虚并不是懦弱、妥协,恰恰相反,是你强大和品德高尚的表现。(3)文明礼貌。实践证明,大学生中的纠纷多数由口角引起,而口角的发生都是恶语伤人的必然结果。俗话说:“病从口入,祸从口出”,“话不投机半句多”,深刻揭示了语言与纠纷的辩证关系。语言美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当你不小心触犯了别人时,你讲一句“对不起”、“很抱歉”、“请原谅”,或别人触犯了你,向你道歉时,你回敬一句“别客气”、“没关系”,紧张气氛就会烟消云散,从而化干戈为玉帛。
    52、为什么要禁止打架斗殴
    打架斗殴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超出理智约束的一种激烈的对抗性互相侵害行为。这种行为一般发生在青少年身上。目前,大学在校生的年龄大都在18-23岁之间,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生活中有时也许会不理智地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或遇突发性纠纷时容易超出道德“警觉点”,无视危险的路标,急匆匆地步入歧途。校园内同学之间交往频繁,由于性格不合、见解不一和利益冲突等原因,必然会引发各种各样的矛盾和纠纷,从而导致打架斗殴现象发生。打架斗殴是校园内的一大公害,成为在校大学生违法违纪行为的主要表现之一,是被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定、纪律严厉禁止的。
    53、大学生打架斗殴有什么危害
    (1)极易酿成刑事、治安案件,葬送自己的前程,给自己、他人、家庭带来巨大伤害。(2)妨碍内部团结,不利于优良校风和学风建设,破坏大学生成才的优良环境。(3)损害大学生的良好形象,影响学校声誉。大学是知识的殿堂,大学生是未来的栋梁。打架斗殴不仅损害自己的人格,且会玷污大学生这一光荣称号。尽管打架斗殴的是个别人,但受到损害的却是大学生整体形象和学校的声誉。
    54、如何防止打架斗殴
    (1)防突发性打架斗殴。突发性打架斗殴往往是由偶然起因不能冷静对待而引起的。制止这种斗殴首先应采取说服的方法,针对不同对象,认真讲清道理,指出“行少顷之怒,丧终身之躯”的严重后果,使冲动的头脑迅速冷静下来,不自酿苦酒。(2)防报复性打架斗殴。报复性打架斗殴往往产生于某种奇特的变态心理。在生活中,人们的思想动机必然要从言语、行为等方面显露出来。所以,我们要注意关心同学的思想变化,发现问题及时而又有针对性地进行规劝。同说服术一样,所不同的是攻心术以关切为先导,不直接指出对方的错误,因为那样容易引起对方反感,或置对方于十分难堪境地。大学生一般来说自尊心都是很强的,所以,应委婉相劝,攻心为上,用一种相似的人或事来善意暗示对方,让对方自己觉悟,从而领悟到同学之间的情谊。(3)防演变性打架斗殴。演变性打架斗殴一般有较长周期的滋生过程。同学们长期生活在一起,不可避免地在思想上和生活上会发生一些摩擦和冲突。而有些伤人感情的话语容易生成积怨,引发斗殴,甚至毙命。(4)防群体性打架斗殴。大学生完全能够从纷繁复杂的生活现象中分辨是非,判断正误。但为帮同学、老乡或朋友而进行群体性斗殴是绝对不允许的。
    55、遇上别人打架斗殴怎么办
    你若遇上别人打架斗殴,请别火上加油扩大事态,要做到:
    (1)不围观,不起哄,不介入。(2)你想劝解,应先问明情况,站在公正立场上做双方的工作。若劝解无效,应迅速向领导或保卫部门报告,以防事态扩大。(3)打架的一方若是你的同学或熟人,在劝解时不可偏袒。在采取隔离措施时,应首先拉自己的同学或朋友,以免被对方误解,或将你当作对方的“同伙”而受到无故伤害。(4)当学校有关部门调查打架斗殴真相时,现场目击人要如实提供线索和证据,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使肇事人受到惩处。

    十一、防滋扰

    56、什么是滋扰
    滋扰,从广义上讲,是指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而寻衅滋事、结伙斗殴、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从狭义上讲,主要是指对校园秩序的破坏扰乱,对大学生无端挑衅、侵犯乃至伤害的行为。滋扰是一个涉及学校、家庭、社会等诸多方面复杂因素交错的社会问题,大学生必须提高警惕,尽力预防和制止外部滋扰,以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生活正常有序地进行。
    57、受外部滋扰的常见形式是什么
    (1)校内外的不法青少年通过多种途径与少数大学生进行交往,若发生矛盾或纠葛,便有目的地入校寻衅滋事、伺机报复等。(2)有的社会不法青年,在游泳、沐浴、购物、看电影、参加舞会、观看比赛、甚至走路等偶然场合,与大学生发生矛盾,有时进而酿成冲突。(3)有的不法青年,专门尾随女同学或有目的地到学生宿舍、教室等处污辱、骚扰、调戏女生,甚至对女同学动手动脚,致使女大学生受到伤害。(4)一些游手好闲的青少年,把学校当作玩乐场所,在校园内游逛,或故意怪叫谩骂、吵吵嚷嚷,或有意扰乱秩序,以搅得鸡犬不宁为乐,显得旁若无人,不可一世,似乎“老子天下第一”。大学生作为学校的主人,与这类人员发生正面冲突的可能性很大。(5)有的不法青年,喜欢在师生休息时不停地拨打电话,或无聊地谈天说地,或口吐污言秽语,以搅得别人不能入睡为乐。
    58、发生在校园的滋扰事件有什么特点
    (1)作案人员以青少年居多,以结伙作案较为常见。这是由青少年的生理、心理发展特点所决定的。(2)滋扰作案的动因是为了追求刺激、寻欢作乐,并不一定以损害特定个人为目的,也不以取得某种物质利益为满足。其行为实质是对校园和社会公共秩序的一种藐视。(3)滋扰事件多发生在人员聚集的公共复杂场所,一般情况均以公开方式实施,反映了滋扰案件的嚣张性。(4)滋扰事件社会影响较大。在滋扰案件、事件发生后,若不及时举报、查处或查处不力的话,常会造成学校治安形势严峻,使师生员工尤其是学生担惊受怕,没有安全感,破坏了安全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
    59、如何对待外部滋扰
    寻衅滋事是典型的违法活动。在校园内故意起哄、强要强夺、强买强卖、打砸公共设施、无理取闹、追逐女学生或女教师等违法行为,不仅直接危害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而且还会破坏整个校园的正常秩序。师生遇有违法滋事者,只要有人挺身而出,发动周围的师生共同制止,就会使违法分子有所收敛。一般情况下,一要敢于出面制止或将滋事者扭送公安、保卫部门,或及时向学校公安、保卫部门报案,或拨打“110”电话报警。二要冷静处置,不因小事而招惹是非。大学生是校园的主人,为了维护自身利益,维护校园正常秩序,积极慎重地同外部滋扰这一丑恶现象作斗争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三是大学生除积极防范和制止发生在校园内的滋扰事件外,更应加强自身修养,严格要求自己,决不能染上违法恶习而使自己站到滋事者的行列中去。

    十二、防性骚扰和性侵害

    60、性骚扰和性侵害的主要形式是什么
    (1)暴力型性侵害。主要指犯罪分子使用暴力和野蛮手段,对女同学实施性侵害的行为。(2)胁迫型性侵害。主要指某些心术不正者,或是利用受害人有求于己的处境,或是抓住受害人的个人隐私、某些错误等把柄,胁迫其就范。(3)社交型性侵害。其犯罪行为主体多是受害人的相识者。因同学、同乡、师生、邻居、甚至是男朋友等关系与受害人有社会交往,却利用机会或创造机会把正常社交引向性犯罪。(4)诱惑型性侵害。主要指利用受害人追求享乐、贪图钱财的心理,诱惑受害人而使其受到性侵害。(5)流氓滋扰型性侵害。主要指利用靠近女生之机有意识挤碰、变态式性滋扰、向女生寻衅滋事、无理纠缠等。
容易遭受性骚扰、性侵害的时间和场所:一是夏天,二是夜晚,三是公共场所,四是僻静处所等。
    61、如何积极防范,避免发生性骚扰和性侵害
    (1)筑起思想防线,提高识别能力。女同学特别应消除贪图小便宜心理,对一般异性的馈赠和邀请应婉言拒绝,以免因小失大;谨慎待人处事,对于不相识的异性,不要随便说出自己的真实情况;对自己特别热情的异性,不管是否相识都要倍加注意;一旦发现某异性对自己不怀好意,甚至动手动脚或有越轨行为,一定要严厉拒绝、大胆反抗,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保卫部门报告,以便及时加以制止。(2)行为端正,态度明朗。如果自己行为端正,居心叵测的人便无机可乘。如果自己态度明朗,对方则会打消念头、不再有任何企图。若自己态度暧昧、模棱两可,对方就会增加幻想、继续纠缠。在拒绝对方的要求时,要讲明道理、耐心说服,一般不宜嘲笑挖苦。有恋爱关系的在中止恋爱关系后,若对方仍是同学、同事,不能结怨或成为仇人,在节制不必要往来的同时仍可保持一般正常往来关系。参加社交活动与男性单独交往时,要理智地有节制地把握好自己,尤其应注意不能过量饮酒。(3)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对于那些失去理智、纠缠不清的无赖或违法犯罪分子,女同学千万不要惧怕要挟和讹诈,也不要怕打击报复。要大胆揭发,及时向领导和老师报告,依靠组织和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千万注意一般不能“私了”,“私了”的结果常会使犯罪分子得寸进尺、没完没了。(4)正当防卫,提高自我防范的有效性。一般女性的体力均弱于男性,正当防卫要把握时机、出奇制胜,狠准快地出击其要害部位,即使不能制服对方,也可制造逃离险境的机会。同时,要注意设法在案犯身上留下印记或痕迹,以备追查、辨认案犯时做证据。
    62、女生集体宿舍如何注意安全
    (1)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门窗损坏,要及时报告学校公寓管理部门或学校后勤部门修理。(2)就寝前,要关好门窗,在天热时也不能例外,防止犯罪分子趁自己熟睡之机作案。(3)夜间上厕所,要格外小心。若厕所照明设备损坏,应带上手电筒,仔细查看。(4)夜间如有人敲门问询,要问清是谁再开门。如发现有人想撬门砸窗闯进来,全室同学要一起呼救,并准备可供搏斗的东西,作好齐心协力反抗的准备。(5)周末或节假日,其他同学回家,您最好不要独自一人住宿。回宿舍就寝时,要留心门窗是否敞开,防止有犯罪分子潜伏待机作案。如遇异常情况,可请一、二位同学同时进去,以确保安全。(6)无论一人或多人在宿舍,当犯罪分子侵害时,都要保持冷静,做到临危不惧,遇事而不乱。一方面呼救、报警,一方面与犯罪分子作坚决斗争。
    63、女生夜间行路如何注意安全
    (1)保持警惕。如果您在校园内行走,要走灯光明亮、往来行人较多的大道。对于路边黑暗处要有戒备,最好结伴而行,不要单独行走。如果走校外陌生道路,要选择有路灯和行人较多的路线。(2)陌生男人问路,一般不要带路;向陌生男人问路,一般不要让他带路。(3)不要穿过分暴露的衣衫和裙子,防止产生性诱惑;不要穿行动不便的高跟鞋。(4)不要搭乘陌生人的机动车、人力车或自行车,防止落入坏人圈套。(5)遇有不怀好意的男人挑逗,要及时责斥,表现出自己应有的自信与刚强;若碰上坏人,首先要高声呼救,若四周无人,切莫慌张,要保持冷静,利用随身携带的物品,或就地取材进行自卫反抗,还可采取周旋、拖延时间的办法等待救援。(6)一旦不幸遭受侵害,不要丧失信心,要振作精神,鼓起勇气同犯罪分子作斗争。要尽量记住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如面貌、体形、语言、服饰以及特殊标记等。要及时向公安、保卫部门报案,并提供证据和线索,协助公安、保卫部门侦查破案。
    64、怎样摆脱异性的纠缠
    (1)态度明朗。你若并无谈恋爱的打算,对于那种单恋的追求者,你应明确拒绝;若是正在恋爱中或曾经恋爱过的对象,你要冷静地考虑有无重归于好的希望,若没有,也要明确告诉对方,让对方打消念头。态度暖昧,模棱两可,会带来更多的麻烦。(2)文明礼貌。在拒绝对方的要求时,要讲明道理,耐心说服;要尊重对方人格,不可嘲笑挖苦,更不能在别人面前揭露对方隐私。如果是中断恋爱关系,自己有责任的,也应主动承担责任,表示歉意。(3)正常相处。恋爱不成,但仍是好同学、好朋友,不可结怨,更不可成为仇人、敌人。要节制不必要往来,以免对方产生“物是人非”的伤感,让对方尽快消除由于失恋所造成的心理上的伤害。(4)依靠组织。你向对方做了工作后效果不大,仍制止不了对方的纠缠,或发现对方可能采取报复行为,要及时向老师和领导汇报,依靠组织妥善处理,防止发生意外事件。(5)自爱自重。女生作风上要稳重,生活上要俭朴,不要刻意追求打扮;不要在和男生交往中要钱要物,吃喝不分;要大方得体,不要随意向异性撒娇。

    十三、防网络犯罪

    65、网络犯罪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网络犯罪的含义是指:危害电子信息网络中信息系统及信息内容安全的犯罪行为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技术实施的各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可概括为针对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
    网络给人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带来了极大便捷,为人们充分自由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但应清醒地看到,它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带来福音的同时,网络犯罪也悄然而至。在互联网上,有“黄”流、“黑客”、赌场、贩毒、欺诈、盗窃等,也有传播邪说、侵犯知识产权、侵犯个人隐私、恶意攻击、散布反动言论等现象,从该意义上讲,因特网也是滋生犯罪的温床。
    66、网络犯罪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主要原因是:(1)网络具有隐蔽性和虚拟性,网络行为极易出现道德约束的真空;(2)网络自身的特点、存在的漏洞和缺陷,使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成为可能;(3)网络立法不完善,监管不严,对网络犯罪打击缺乏力度;(4)网络信息良莠不分,成为有些人特别是青少年网络犯罪行为发生的诱因;(5)网络管理乏力,网络队伍建设滞后等。
    67、网络犯罪的特点是什么
    主要特点是:(1)犯罪手段的隐蔽性。在因特网构成的虚拟空间中,参与者的身份虚拟化,任何人都可以带着假面具将自己推上网。(2)犯罪者的高智能性。网络犯罪者主要是一些掌握了电脑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的专业人员。他们洞悉网络的缺陷和漏洞,运用丰富的电脑及网络技术,对网络系统及各种电子数据资料等信息进行攻击、破坏。(3)犯罪危害的严重性。网络上任何有意或无意的攻击,都可能造成网络上成千上万台计算机瘫痪。尤其是在网络空间中实施的涉及经济利益性犯罪,非法获利或在客观上造成的损害通常较大。(4)犯罪本身的虚幻性。网络犯罪披上了一层文雅的面纱,使人们并不将其视为一般的、真实的犯罪。网络犯罪通常不附加暴力,一般不直接针对公众,使社会危害性在一定程度上被屏蔽。这极易导致人们特别是青少年判断上的偏差,看不清网络犯罪及其严重的危害性,不能自觉地同网络犯罪作坚决斗争。
    68、如何预防网络犯罪
    要做到:(1)认清危害。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道德观,充分认识网络世界存在的虚拟性、游戏性和危险性。对网络情结要多一分清醒,少一分沉醉,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性,不要把网络当作逃避现实生活或宣泄情绪的工具。网络生活只是现实生活的一部分,不要沉溺于虚拟的时空中,它不可能代替现实生活。(2)自律自强。上网时要保持正确的心态,诚实友好地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3)辨别真伪。上网聊天时,要提高警惕,不要存在幻想,不要轻信网友,也不要相信视频网友的真实性。因为网友发上网络的个人信息、图片等完全可以替代,存在极大的虚假性、欺骗性。(4)谨慎交友。不要把自己的真实住所、电话号码、家庭成员和经济状况等轻易告诉网友,更不要草率决定与网友会面。随意与网友见面潜在着极大危险,稍有不慎,极易使自身受到侵害,严重的会危及生命。(5)健康上网。不要沉迷于网络游戏或聊天;更不要浏览凶杀、暴力、色情、淫秽、赌博等不健康网站;要善于网上学习,充分利用网络信息资源,不断开发潜能,丰富自己的知识。(6)慎独慎微。由于网络具有隐蔽性和虚拟性,网络行为极易出现道德约束的真空。在虚拟世界中,许多同学摆脱了现实社会中诸多伦理道德的束缚,极易放纵自己的行为,抛弃了社会责任,丧失了应有的道德感和法制观念,而只想随心所欲地支配自己的行为,结果造成了自由意识的泛化和破坏欲望的扩张,从而导致了一些不道德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如有的人利用网络散布反动言论,危害国家安全;侵害别人隐私,损害他人名誉;网上制作、传播、贩卖黄色信息;恶意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人侵网络,盗取帐号;进行网络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等,这些,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十四、防黄、赌、毒

    69、什么是涉黄
    不健康的社会文化严重影响着当代大学生的精神追求。特别是伴随着高科技的发展,更使这类精神垃圾无处不在,如除宣扬西方腐朽文化和生活方式的黄色淫秽书刊、音像制品、暴力、恐怖、色情影视外,还出现了收听境外色情广播、拨打境外色情电话、通过计算机观看淫秽光盘、通过国际互联网观看淫秽图像和影视作品等不健康社会文化现象。这对于日趋成熟且好奇心较强的大学生群体具有很大的感染力和诱惑力,不仅严重影响大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也使其心灵受到严重污染和伤害,个别人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我国《刑法》第364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响、图片或者其它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同学们对于淫秽物品要坚决做到不看、不传,更不能走私、制作和贩卖。要洁身自爱,读好书,结好友,多参加健康向上的各类活动,做“四有”新人。
    70、什么是赌博
    赌博,是一种丑恶的社会现象,是指以金钱或金钱以外有经济价值的物品作台面的抵押,通过各种形式的输赢较量后而使得上述抵押物品在报注人之间有所更易或转移的一种行为。换言之,赌博就是利用赌具,以钱财作赌注,以占有他人利益为目的的违法犯罪行为。现在,社会上的赌博行为,已由以前的聚众赌博演变为利用电子游戏机包括老虎机、角子机、苹果拼盘、三七机、跑动物机、二十一点机、轮盘机等进行。这类活动参加对象多为个体,也可以联网,赌资演化为筹码,具有较强的隐秘性和较大的诱惑力。
    71、什么是涉毒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片)、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吸食(包括注射)毒品或欺骗、容留、强迫他人吸食毒品,以及非法从事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的活动都是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当今世界,毒品种类繁多,不仅传统的毒品继续扩散泛滥,且翻新、创造了许多新品种。毒品的非法生产、需求和贩运的巨大规模及其上升趋势,构成了对人类健康和幸福的严重威胁,并对社会经济、文化和政治基础带来了不利影响。目前,吸毒贩毒已成为全球性的社会公害。尽管与黄毒、赌博相比,吸毒在大学校园内还是极个别现象,在我校还未发现过,但由于其祸国殃民,危害极大,同学们决不可掉以轻心。
    72、为什么说“黄赌毒”是万恶之源
    大学生一旦和“黄赌毒”沾上边,轻则违反校纪校规,重则触犯法律,对自己、他人、家庭、社会都将造成严重危害:(1)荒废学业。大学生是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承担者,是现代科学知识的载体。一旦有人被“黄赌毒”污染,理想和理智的防线就会崩溃,轻者不思进取,想入非非,终日心神不定,精神萎靡不振,课上不能认真听讲,课后不能及时温习功课;重者沉湎其中而不能自拔,学业完全荒废,甚至在原始欲望支配下坠入犯罪的深渊,成为社会发展的负面因子。(2)污染社会和校园风气。校园内搞“方城”大战,可把学生宿舍搞得乌烟瘴气。黄毒不仅会极大地污染大学校园风气,甚至还会危及社会。(3)伤害身心。大学生正处于黄金年龄段,身体发育已趋成熟,性意识已经觉醒,如果寻求欲望的满足,势必要大大消耗身体,极不利于健康成才;在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又易形成心理障碍或心身疾病。特别是性行为,还有可能染上性病和艾滋病而造成严重后果。此外,涉黄的场所往往条件简陋,设备老化,违法操作,经营者只注重隐蔽性而忽视安全性,极易发生安全问题。赌博是多种疾病的导火索。经常上赌场者往往嗜赌成瘾,呈现一种病态心理。一旦进入那种长时间保持精神高度集中的紧张状态,加上废寝忘食,极易导致心理和精神疾病,从而引起消化系统紊乱和腰肌劳损等。近年来,在报刊上常有嗜赌者赌博休克倒毙的事例报道。毒品之所以被称之为“幽灵”、“瘟疫”、“魔鬼”,是由于吸毒极易上瘾且难以戒断,身体严重中毒便产生各种病态反应。特别是吸毒者往往使用不洁净的针头、器具注射海洛因等,为艾滋病的传播提供了通道。同时,还对精神造成极大伤害。吸毒使人懒惰无力,意志衰退、智力降低、记忆力减退,从而使工作和学业荒废,对自己、家庭都会造成巨大损失。(4)违反校规校纪。大学是生产知识、传播知识的场所。大学校园必须严拒“黄赌毒”。面对“黄赌毒”的侵害,校纪校规是无情的。参与赌博者不可能遵守日常作息制度,违反校纪校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因为“恋战”集体逃课、迟到或早退,有的则输红了眼大打出手,演变为打架斗殴。(5)诱发犯罪。“黄赌毒”不仅对涉及者造成肉体和精神上的伤害,陷于难以解脱的痛苦之中,而且还会诱发多种犯罪,从而在更大范围和程度上危害社会和国家。涉黄者需要黄资,好赌者需要赌资,吸毒者需要毒资,而大学生是消费者,大多靠父母供给来维持学习和生活,如果与黄赌毒沾上边,势必围绕上述犯罪又会引发出新的犯罪,如盗窃罪、抢劫罪、抢夺罪、杀人罪等。


    十五、防邪教

    73、什么是邪教
    关于什么是邪教,有许多种定义,简单地说,是指冒用宗教的名义或者宗教的教名而建立的、不受国家法律承认保护的所谓宗教组织。1999年10月,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了《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对“邪教组织”的司法解释是:“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它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步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我国政府曾经打击过的邪教组织有“呼喊派”、“新约教会”、“观音法门”、“灵仙真佛宗”、“天父的女儿”、“门徒会”、“法轮功”等。
    74、为什么说“法轮功”是邪教
    “法轮功”具有邪教的普遍特征。特征一:教主崇拜。邪教教主拥有绝对的权威和至高无上的权力,他的话就是绝对真理,如人民圣殿教教主琼斯等。这些教主有的自称是耶稣基督复临,是来完成耶稣未竟的事业;有的自称为佛陀再现,有超过佛陀的法力。李洪志出山的原因及其在“法轮功”组织中的地位,具有邪教此特征。特征二:精神控制。入教者都要接受再教育,进行“洗脑”,改过自新。“洗脑”指教主或其组织向信徒灌输教主的思想、说法,并要求信徒全面接受。要上层次,就得好好学习《转法轮》;只有我李洪志才能教你们“真善忍”、拯救世界、给你们解脱。李洪志和“法轮功”组织具有邪教此特征。特征三:宣扬“末世论”。不少教派称世界魔鬼当道,社会腐败,末日来临;要想得救,只有教主及其组织。李洪志曾说“人类在败坏,到处都是魔”,称不同意见者为“魔”,“法轮功”具有邪教此特征。特征四:聚敛财产。开办各种名义的班,获得巨额利润;进行心理治疗,收取治疗费;推销出版物;募捐;通过各种手段和渠道,集资办实业,并使之发展成拥有巨资的“商业帝国”。仅从湖北武汉和山东济南破获的三起非法出版和销售“法轮功”类书籍、音像等制品案件看,李洪志的个人收入就达3886万元人民币,具有邪教此特征。特征五:反社会、反传统、反人性。教主本人或其教唆、怂恿信徒淫乱或有多个“妻子”;让信徒用各种手法发展他人加入,包括异性勾引;私自囤积武器,与反对者决生死;收集国家保安部门的情报;围攻政府、煽动动乱。“法轮功”具有邪教此特征的二、四、五项。特征六:组织严密。邪教组织加入容易退出难,退出就会受威胁。“法轮功”具有邪教此特征。
75、大学生如何警惕邪教和其它非法组织
大学生应当参加合法的社会组织,参与健康向上、有益身心的社会活动,包括体育健身活动。大学生决不能参加邪教组织、会道门组织或其他以祛病健身、修心养性为幌子的非法组织活动。要保持高度的政治警惕性,凡事多问几个为什么,防止上当受骗,防止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大学生如果发现有人利用邪教组织、会道门或封建迷信蒙骗群众,危害社会治安,要及时向公安、保卫部门举报。我国《刑法》中有打击“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进行犯罪活动”的规定。如果你的亲戚朋友参加了会道门、邪教组织或搞迷信活动,你应当规劝他们尽快脱离非法组织,中止非法活动。

    十六、防传销

    76、什么是传销
    《禁止传销条例》对传销作出了界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被发展人员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任何行为都属于传销。《条例》还列举了传销的三种表现形式:以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的传销行为(即“拉人头”);以发展的下线的推销业绩为依据计提报酬的传销行为(“团队计酬”);骗取入门费的传销行为。
    77、传销活动有什么特点
    主要特点是:(1)传销组织以推销保健品、化妆品、服装等商品(多为“三无”产品)为幌子,通过发展下线从中获利。(2)传销的商品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有的传销商品难以见到,或利用根本不存在的虚拟商品进行活动。(3)传销组织极力鼓吹“快速致富”理论,通过引诱、威逼等手段,不断对新加入者“洗脑”,借以巩固传销理念。(4)传销人员往往以找工作、外出旅游、网友会面等为名,拉其亲戚、同学、同乡、朋友作为下线,并到外地参与传销活动。(5)传销组织的活动地点多选择在城乡结合部的租赁房屋内集体居住,并组织授课和推销产品活动。
    78、传销的危害是什么
    主要危害是:(1)不仅违反了国务院禁止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伴随传销发生的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贩私、非法买卖外汇、非法集资、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大量违法行为,给金融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造成破坏。2)动摇市场经济赖以发展的基础。传销以欺骗为直接手段,出售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资源。参与者一旦发现自己被骗,解脱的方式就是发展下线骗别人,一个庞大的骗子网络建立起来。假如传销无限制发展下去,社会上人与人的信任资源将无限流失,终究会动摇市场经济赖以发展的基础。(3)侵害的多是弱势群体。被骗参加传销的人员中,大多是农民、下岗职工、老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但近年来还出现了在校学生、少数民族群众等被骗的情况。绝大多数参加者被骗后血本无归,有的甚至生活无着。(4)引发治安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行为。一些人被骗后走上了偷盗、抢劫、械斗、卖淫等违法犯罪的道路,给社会治安带来隐患;加上一些黑势力犯罪团伙等参与其中,从事其它违法犯罪活动,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5)实施精神控制。传销通过对参加人员培训“洗脑”,宣扬所谓的迅速发财致富等传销理论,使人沉溺于“发财梦”中不能自拔,诱使参加者不择手段大肆从事欺诈活动。(6)对社会伦理道德造成冲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引发的夫妻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的惨剧时有发生。在给传销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给其家庭也造成巨大伤害,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79、从事传销的单位和个人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禁止传销条例》针对传销活动中的不同人员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传销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设定了最高200万元的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一般参加人员,予以告诫;对多次参加,屡教不改,虽不属于骨干分子,但又确实诱骗他人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传销参加者,由工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可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条例》还规定,对于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工商部门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处以罚款。对于为传销活动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工商部门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由有关部门依照互联网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80、如何预防误入传销的歧途
    大学生误人传销歧途,一般是在假期的打工或毕业找工作时,由于急功近利而不辨真伪造成的,也有的是缺乏对传销危害的认识,又加上是熟人或同学介绍误入的。因此,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在找工作或打工时要确立自己的目标。自己想干什么,能干什么,要心中有数,不能盲目碰运气。遇有招工机会,先要了解用人单位的性质、经营方式和产品用途,看用人工种和职位是否适合自己。(2)认真查验营业相关执照以及其它资质证明。要辨明真伪,不能轻信他人介绍,参加所谓的产品推销“学习班”、“辅导班”、“培训班”,或叫做“新产品营销函授班”等。(3)要明确传销和直销的区别。传销是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非法经营,而直销的产品都是报经国家工商总局审批的,而且对经营的产品、经营方式、经营区域范围等都有明确的界定。(4)不要梦想发财,也不要轻易地交钱。传销都是先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或服务费、实习费)为起点的,只要你“流出第一滴血”,就很难再下“贼船”。(5)不要轻信熟人、同学的介绍或加入。传销最大的特点是“宰熟”,它的非法性决定了不敢公开活动,只有秘密发展“下线”才能收回自己的投入,熟人、同学、亲戚是他们寻找的最好目标。

    十七、防反动、非法宗教渗透

    81、怎样理解我国的宗教政策
    我国是一个有多种宗教的国家,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和东正教等。宗教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有相当多的群众信仰,特别是伊斯兰教和佛教中的喇嘛教派和小乘教派在某些地区的少数民族中,过去几乎是全民信仰的宗教。世界三大宗教——基督教(包括天主教、东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在我国均有相当大的影响。
    我国对于宗教的政策是:宗教信仰自由;团结广大宗教界爱国人士和信教群众共同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维护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我国《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对外交往的扩大,境内外反动、非法宗教组织千方百计通过各种渠道向我国特别是大学生进行宗教渗透。有些同学由于不了解我国的宗教政策,在有意无意中陷入了反动、非法宗教组织的陷阱而不能自拔。作为一个当代大学生,了解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正确理解我国的宗教政策,使自己不至于在这一问题上吃亏跌跤,是十分必要的。
    82、如何理解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含义
    所谓宗教信仰自由,就是说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实质,就是要使宗教信仰成为公民个人自由选择的问题,成为公民个人的私事。只要是正常的宗教活动和信仰都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信仰宗教的同学还必须注意我国的宗教政策是坚持政教分离的原则,即国家不采取行政办法干涉宗教,允许宗教信仰自由,允许进行宗教活动和建立教务组织;但宗教也不得干预国家行政、司法、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决不允许利用宗教反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国家统一和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还需要注意的是我国还推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和“三自”(自传、自治、自养)的宗教方针,不受外国宗教势力的支配,但并不排除同国外宗教团体进行正常的国际交往。
    83、对宗教活动什么具体规定
    按照我国的有关规定,任何宗教组织和教徒不应当在宗教场所以外的地方进行宗教活动和布道、传教、宣传有神论或者散发宗教传单和其它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出版发行的宗教书刊。特别是在大学校园中,更不允许进行宗教活动(神学院除外),其具体规定是“四严禁”、“两不得”,即: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和方针,严禁在教学活动中传播宗教,严禁在校园举办宗教活动,严禁在学校成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严禁学生参加非法的宗教组织和宗教聚会活动;不得开设带有传教性质的课程,不得组织学生到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教学和实践活动等。
    84、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能否信教
    我国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不适用于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毫无疑问应是无神论者。我们党曾多次作出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在基本上全民信教的少数民族中,生活在基层的共产党员在执行共产党员不参加宗教活动的规定时,可根据情况区别对待,以利于联系群众,但在思想上要同宗教信仰划清界限。学生党员和共青团员要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不信教、不传教。我国教育部在高校本科教育中,现已不设宗教本科专业,为了研究宗教问题和对外交流的需要,极少数高校可以从历史专业本科生中招收少数的宗教学专业的研究生。从这方面可以看出,我国不提倡宗教。
    85、如何警惕境内外反动、非法宗教的渗透
    对披着宗教外衣的人进行的违法犯罪和反动破坏活动,要引起我们的特别注意。同学们千万要提高警惕,切不可因一时好奇陷入反动宗教组织的陷阱。即使是合法的宗教,在校园内也是严禁成立任何宗教组织、举办任何宗教活动和布道、传教、宣传有神论、散发宗教传单和其它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出版发行的宗教书刊的;在社会上,一定不要参加任何宗教组织和教徒在宗教场所以外的地方进行的宗教活动和布道、传教、宣传有神论、散发宗教传单和其它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出版发行的宗教书刊;你如果接到了散发或邮寄的宗教宣传品或参加宗教组织活动的邀请信,切不可轻易参加或将宗教宣传品在同学、朋友中散发,而应主动报告老师或学校保卫部门,并配合学校进行工作;我国原则上不允许教徒在家里聚会举行宗教活动,如果有人邀请你参加家庭宗教聚会,你应婉言谢绝。如果做到了以上几点,相信在大学期间你能够避开宗教问题对你学习的干扰,顺利完成大学学业。

    十八、防危害国家安全

    86、什么是国家安全
    对国家安全的含义,国内外学者一直有不同的理解和概括。一般是指作为政治权力组织的国家及其所建立的社会制度的生存与发展的保障,它包括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相关的国家政权、社会制度和国家机关的安全。广义的国家安全包括国防、外交、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隐蔽战线安全等方面;狭义的国家安全仅指隐蔽战线安全。
    87、什么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它破坏活动的。 
    88、危害国家安全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一切不符合现行法律所要求的、超出现行法律所允许的范围以外的危害社会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危害国家安的,主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或行政法律责任。其直接后果是下列处罚中的一种或多种:“管制、拘役、判刑(有期、无期、死刑或死缓)、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行政处分(警告至开除等)、行政拘留、没收(如非法持有的属于国家秘密文件等)、限期离境和驱逐出境(是对境外人同的行政处罚)。我国《刑法》第113条规定,“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此外,我国《国家安全法》和《刑法》还规定,“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或“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故意或者过失泄露有关国家安全工作的国家秘密的”,都将受到刑期不等的处罚。
    89、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权利是什么
    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是:(1)机关、团体和其它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2)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它协助。(3)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当直接或者通过所在组织及时向国家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4)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公民和有关组织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5)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国家安全工作的国家秘密。(6)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7)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8)任何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它违法行为,都有权向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清事实,负责处理。对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或者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和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90、大学生怎样维护国家安全
    大学生维护国家安全,要做到:(1)始终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国家安全涉及的国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国家、民族生存与发展的首要保障。科学技术是没有国界的,但知识分子不能没有自己的祖国。所以,把国家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是国家利益的需要,又是个人安全的需要,也是世界各国的一致要求。(2)努力熟悉有关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特别应当熟悉《宪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出国留学人员守则》等,对遇到的法律界线不清的问题,要肯学、勤问、慎行。(3)要善于识别各种伪装。如有的间谍情报人员和负有特殊使命的记者等,常以你能接受的面孔出现,用交朋友、学术研究、出国经济担保、旅游观光、新闻采访等五花八门的手段,套取国家秘密、科技政治情报和内部情况。若丧失警惕,就可能上当受骗,甚至违法犯罪。因此,在对外交往中,既要热情友好,又要内外有别、不卑不亢;既要珍惜个人友谊,又要牢记国家利益;既可争取各种帮助、资助,又不失国格、人格。识别伪装既难又易,关键就在淡泊名、利、情。对发现的别有用心者,要依法及时举报,进行斗争,决不准其恣意妄行。(4)要克服妄自菲薄等不正确思想。任何国家都有自己的安全与利益自不待言,也有别人没有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科技、资源和秘密,还有独具特色的传统工艺等等。也就是说,再富有的国家不可能应有尽有,再贫穷的国家也不可能一点没有别国羡慕的东西。中国是发展中的国家,但又是不可小视的国家,虽有许多落后,又决不是样样落后。所以,作为中国人要挺直腰板,决不妄自菲薄、悲观失望。要看到我们也有许多世界第一和“中国特色”,有一系列国家秘密和单位秘密。对这一切,如果没有正确的认识,就可能在许多问题上产生错误看法,乃至做出亲痛仇快的事情来。个别误入歧途的青年学生的教训,已成前车之鉴,千万别再重蹈覆辙。(5)要积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国家安全机关是国家安全工作的主管机关,是与公安机关同等性质的司法机关,分工负责间谍案件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当国家安全机关需要大家配合工作的时候,在工作人员表明身份和来意之后,每个同学都应当按照《国家安全法))赋予的七条义务的要求,尽力提供便利条件或其他协助,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做到不推、不拒,更不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公务,还要切实保守好已经知晓的国家安全工作的秘密。
    91、什么行为属于“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所谓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所谓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所谓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
    92、对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和许可有什么规定
    进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我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依照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需要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主管机关接到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后,应当在申请举行日期的二日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其负责人。不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逾期不通知的,视为许可。
    确因突然发生的事件临时要求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必须立即报告主管机关;主管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审查决定许可或者不许可。
    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3)煽动民族分裂的;(4)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下列活动不需申请:(1)国家举行或者根据国家决定举行的庆祝、纪念等活动;(2)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依照法律、组织章程举行的集会。
    93、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场所是什么
    在下列场所周边距离10米至300米内,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的除外:(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所在地;(2)国宾下榻处;(3)重要军事设施;(4)航空港、火车站和港口。
    94、什么是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国家秘密主要包括下列秘密事项:(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7)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95、如何防止失泄密
    (1)增强保密观念。保密与窃密是渗透与反渗透、颠覆与反颠覆、和平演变与反和平演变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百倍提高警惕,增强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才能挫败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实行和平演变的阴谋。我们既要对外开放,扩大对外交流,又要确保国家机密不被泄露,要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克服有密难保、无密可保的糊涂认识。(2)在对外交往中坚持内外有别。在接触交往过程中,凡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要么回避,要么按上级的对外口径回答,不要随便涉及内部的人事组织、治安状况、科技成果、技术诀窍和经济建设中各种未公开的数据资料。(3)在与境外人员接触时不带秘密文件、资料和记有秘密事项的记录本。对方向我直接索取科技成果、资料、样品或公开询问我内部秘密,要区别情况,灵活予以拒绝。(4)不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带境外人员参观或进入非开放区。不准境外人员利用学术交流、讲课的机会进行系统的社会调查。不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填写境外人员的各种调查表,或替他们写社会调查方面的文章。(5)在国际学术会议或国外刊物上发表文章,要按规定办理审查手续。不得为境外人员提供或代购内部读物和资料。(6)遵守对外通信保密的有关规定。不在通信中谈及国家机密,个人通信一律用个人名义,通信地址一般采用个人居住地址或可以公开对外的单位地址。互寄印刷品和包裹,应按邮电和保密有关规定办理,发现邮件中夹有反动或淫秽物品,应立即交所在单位,决不扩散。(7)自觉遵守保密法规,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不在私下通信中涉及机密;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96、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或可能泄露时应当采取什么措施
    (1)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2)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处理。(3)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你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公安、国家安全机关。(4)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举报。
    97、大学生如何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没有安全稳定的政治局面,就什么事情也做不成。”社会稳定是国家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办好学校的前提条件之一。高校的安全稳定,是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稳定的“晴雨表”。确保高校安全稳定,对保证社会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德州尽管高校不多,但位于山东的北大门和京津的南大门,区位非常重要,做好我校的安全稳定工作,意义尤为重大。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构建和谐校园的重大问题,也是全校各级、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师生员工第一位的责任。没有安全稳定作为基础和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生活就无法正常运行,实现“二次创业,尽早建成德州大学”的发展目标就难以实现。同学们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自觉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要努力做到如下几点:
    (1)不做境内外敌对势力的代言人和牺牲品。境内外敌对势力、西方反华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我国进行分裂、分化、瓦解、渗透的图谋,一刻也没有停止过,他们采用各种手段,千方百计地扼制我国的和平崛起和民族复兴。他们不惜重金,极力在国内栽培亲信和寻找代理人,涉世不深的青年学生是他们的首选目标。因此提醒同学们要提高政治思想觉悟,以民族大义为重,千万不可被敌人的“糖衣炮弹”击中,要自觉抵制和揭露反动信息,决不做反动势力的喉舌和牺牲品。(2)自觉抵制邪教和反动、非法宗教势力的违法犯罪活动。邪教组织和反动、非法宗教组织披着宗教的外衣,从事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反政府的勾当。他们宣传封建迷信,否定客观规律,编造谎言混淆视听,有意迷惑人心制造混乱;对不明真相的群众实行精神控制和身体摧残。有的非法宗教组织打着宗教的幌子,从事着奸淫玩弄妇女、聚敛财物、诈取利益、控制人身自由、组织黑恶势力的行为。青年学生决不要在“信教自由”的口号下不辨是非,误入邪教而不能自保。(3)自觉抵制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事情。当有人邀你做事时,应判别是非曲直。他要是一位挚友的话,不妨直接了当地向他指出: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事情不能做。尽管他一时可能听不进去,甚至伤了和气,但将来他想通了会感谢你,至少你作为他的朋友问心无愧。(4)避免矛盾激化,主动向各级组织报告情况。在遇到已经采取过火举动的同学情绪激动且又劝阻无效,有可能发生对学校安全稳定和同学个人前途都不利的情况时,不可犹豫不决,要当机立断,及早向组织报告反映情况。因为各单位都有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由组织出面做工作,要比个人的力量大得多,问题也容易得到圆满的解决。(5)敢于与破坏安全稳定的行为作斗争。若发现别有用心的人在校园张贴标语,散发传单,进行反动宣传,散布谣言进行恶意煽动,想激起闹事,或欲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破坏学校安全稳定等行为时,要敢于斗争。尤其是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学生干部,不仅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反映情况,提供线索,而且要对违法犯罪行为人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

    十九、户政安全

    98、大学生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大学生办理户口迁移(迁出、迁入)手续的程序是:(1)凭录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带上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迁(移)出登记,经审查核准后,由公安派出所签发《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口。(2)到被录取学校报到注册时,按照学校要求,向户口管理登记机关(一般是公安处、保卫处)递交《户口迁移证》及《录取通知书》。经审核符合规定的,由学校公安处或保卫处负责登记并录入微机,登记汇总报表后,依照上级有关招生批件,向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集体入户审批手续。凭审批手续再统一到辖区公安派出所办理集体落户手续,并缴纳有关费用。(3)大学生毕业时,户口随之迁出。由国家统一调动、招收、分配的,由市以上党委或政府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签发证件的,与某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聘任协议书》的,都应及时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进行登记(不具备以上条件的毕业生,户口回原籍,但也要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进行登记),填写《就业报到证》。凭省教育厅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由学校公安处或保卫处(一般以系为单位)统一办理户口迁(移)出手续,并缴纳有关费用。(4)到新的工作岗位(单位)报到时,要及时向报到单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递交《户口迁移证件》和《就业报到证》,办理落户手续。户口回原籍的学生要及时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防止因时限规定造成落户困难。(5)根据山东省关于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的最新政策,自2008年起,山东省普通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本省生源的各级各类新生,入学时一律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山东省生源学生考入外省大中专院校和外省生源学生考入山东省大中专院校,仍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6)对于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和自愿不迁入户口的新生,大中专院校所在地公安机关凭当年的《山东省教育事业计划》和学校出具的《录取新生花名册》、新生居民身份证,为录取学生办理暂住登记,但不办理暂住证。本省学生毕业后落实就业单位需迁移户口的,凭毕业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出具的报到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使用户口准迁证。
    99、大学生如何办理居民身份证
    (1)按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凡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可携带户口簿,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并缴纳有关费用,办理《居民身份证》。(2)丢失或其它原因需补办《居民身份证》的,要及时挂失,凭挂失证明向办证机关申请补办。(3)在校大学生入校前应办理《居民身份证》。由于某种原因未办理,迁入户口的,可由学校公安处、保卫处统一办理,也可由学校公安处、保卫处开具证明信和出具有关材料,直接到学校辖区公安派出所办理;未迁入户口的,需回户籍所在的公安地派出所办理;补办《居民身份证》的,按补办的程序进行。
    100、赴边境地区的条件和手续如何办理
    赴边境地区的条件是:(1)家住该地区或者父母一方在该地区工作,利用寒暑假前往探望团聚的;(2)去该地区实习、访问、调查或者参加该地区的会议、集训的(须提交证明材料);(3)直系、非直系亲属在边境地区居住、工作,需要前往探望的;(4)从国外或港、澳、台到大陆探亲因故不能回内地团聚,需要到边境地区探望会亲的。
    手续办理程序是:赴边境地区无论因公、因私都必须办理边境证。首先由本人书面申请,经院系领导同意并加盖院系一级公章,报经分管领导批准,持批准证明到学校公安处或保卫处开具介绍信,再到公安机关领取《前往边境地区登记表》,并办理有关手续。

    附:

    德州学院保卫处和公安驻校警务室简介及其职责

    德州学院保卫处成立于2000年10月,是在院党委、院行政领导下,在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安保处和当地公安机关业务指导下的学校主要职能部门之一,既是行政上的保卫处,又是党委的保卫部,是国家公安机关、公安工作在高校中的延伸。
    保卫处主要职能职责
    组织、协调、检查、监督全校各单位、各部门的治安保卫工作;兼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承办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维护全校安全稳定,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维护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提供必需的安全保障,并为师生员工提供治安报警求助、消防安全管理、户籍管理等服务。简单地说,其职能、职责为管理、教育、预防、打击、服务。保卫处下设综合科、治安科、户籍政保科三个科和一个校卫队。
    保卫处综合科主要职责
    负责全校消防安全管理,本处办公服务,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等。综合科电话:8985111(内线5111)。
    保卫处治安科主要职责
    负责校园治安防控,保卫处所属门卫、楼卫、巡逻、电视监控管理,校园暂住、流动人员及经营业户、摊位等治安管理,校园大型活动治安管理,校园交通秩序管理,校园大门外“五包”区域内治安、秩序管理等。治安科电话:8985891(内线5891)。
    保卫处户籍政保科主要职责
    负责全校大学生户口、身份证管理,教职工集体户口管理,校内暂住、流动人口户口管理,政治保卫(国内安全保卫)等。户籍政保科电话:8985654(内线5654)。
    校卫队主要职责
    守卫校门;校园巡逻;技术防范监控;守护重点要害部位和执行蹲坑守候任务;保护事故、犯罪现场;协助维护校内大型活动的治安秩序;参与处置突发事件;承担学校义务消防队工作等。校卫队电话:8989503(内线9503)。
    保卫处值班室主要职责
    目前,在北校园警务楼二楼设有保卫处北校园值班室,在南校园办公楼一楼设有保卫处南校园值班室。两个值班室均由保卫干部职工昼夜轮流值班,处级干部轮流带班。保卫处值班室值班员主要职责是:检查、督导各自所在校园的警务人员、门卫、楼卫、安全值班员、电视监控员、消防主控员、巡逻人员等所辖人员的值班、执勤、巡逻特别是非正课时段的值班、执勤、巡逻,接受其情况报告,指挥处理职权范围内的各种问题,对超越职权范围的或重大的或紧急的问题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并按照带班领导或上级领导的指令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师生员工办理有关业务特别是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等非正课时间段办理有关业务,反映有关问题,可分别到各自校园的保卫处值班室,也可拨打值班电话。
    保卫处北校园值班室电话:8985111(内线5111);保卫处南校园值班室电话:8985510(内线5510)。

    德州学院警务室(校园110)简介及其主职责
    为加强校园治安,预防和打击校园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2006年8月底,建立了公安机关德州学院警务室(校园110),隶属于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湖滨北路派出所,设在北校园警务楼一楼,具有公安执法权。
    驻校警务室(校园110)主要职责是:负责北校园、南校园和教职工宿舍区师生员工治安报警求助的接警、出警、处警;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查处;治安巡逻;配合德州学院保卫处处置突发事件等。驻校警务室(校园110)由公安警务人员昼夜轮流值班,接警后5分钟内到达现场。      
    驻校警务室(校园110)报警求助电话:8985110(内线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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