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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德州学院校门管理有关规定

作者:SystemMaster时间:2013-07-20点击数:

   1.出租车未经许可禁止入内。
    2.校内人员的机动车辆须凭德州学院机动车辆通行证出入;出入时要主动出示通行证或置车辆的明显位置。
    3.校外人员、单位的机动车辆须经查验、许可、登记换证后出入;未经许可、登记的禁止入内。
    4.各类机动车辆进入校门后要按交通标志顺行、限速,禁止逆行、超速。
    5.携带大件、贵重物品出校门者,须持有关单位、部门证明,接受门卫检查,并履行登记手续。
    6.校外人员、单位到校内办班、培训、考试、施工、维修、集会或开展各类活动,主办、承办或接洽单位、部门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到保卫处办理备案手续,紧急情况下须告知保卫处;未经审批、备案或告知的,门卫禁止其人员、车辆入内。
    7.禁止携犬入内。
    8.校门内外禁止随意泊车;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出入校门时要减速慢行,尽可能下车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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