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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110治安报警求助服务工作制度

作者:SystemMaster时间:2013-07-20点击数:

 一、    值班

(一)校园110值班员由校卫队员轮流担任,负责接警、出警、处警、巡逻及值班登记等。

(二)校园110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随时接受职责范围内的治安报警求助。

(三)校园110值班员必须按时到岗交接班,不得擅离职守。

二、    接警

(一)接警应使用文明用语,态度和蔼,语言清楚。

(二)接警应问明报警求助人的姓名、单位、住址、联系电话、求助事项及事发地点等。

(三)对职责范围内的求助事项,要迅速处理(出警、通知联动单位、向上级汇报);对职责范围以外的求助事项,不允许简单拒绝,应提供咨询服务,积极帮助联系有关部门处理。

三、出警

(一)接到职责范围内的报警求助,校卫队员要携带必要的装备、器材,迅速出警,校园内5分钟内赶到现场。

(二)若事态或案情扩大,应及时请求其他力量赶往事发现场。

四、处警

(一)校卫队员赶往现场后,能处理的要当场处理,当场不能或不便处理的,要稳住局势,防止事态扩大,并迅速向有关领导汇报,待指示。

(二)对刑事案件,除上而外,还要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部门和有关领导。

(三)对较小火险,要迅速扑灭,对难以控制的火险,要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派人引导消防车辆,疏散人员,抢救伤员和重要物品,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五、登记

值班员要及时、认真、详细记录接、出、处警情况,以备查考。

六、联动服务

(一)学院后勤处卫生医疗中心、维修中心、饮食服务中心、校园管理中心、学生工作处公寓管理中心、院长办公室行政科等,为校园110联动单位。

(二)接警后,有关联动单位要以最快速度派员赶往现场,及时为师生员工救急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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