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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训练制度

作者:SystemMaster时间:2013-07-20点击数:

一、校卫队员必须经过军事、政治、业务、技术训练后方可上岗。

二、要根据形势和业务需要,提前制定平时的学习、训练计划,认真组织好各项学习、训练,不断提高全体队员的政治和业务技术素质。

三、原则上各班每周、全队每半月组织一次学习、训练,因工作需要而未按时学习、训练的,事后要进行补学、补训。

四、学习、训练时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确需请假的,须经队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五、班、队要做好学习、训练记录,不断总结学习、训练经验,提高学习、训练质量和效果;队员要建立学习、训练笔记,提倡写心得体会。

六、除集体组织的学习、训练外,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坚持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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