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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工作职责

作者:保卫处时间:2018-03-12点击数:

一、依照《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条例》, 贯彻国家法律、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党委、行政指示精神,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计划、制度的制定与完善。

二、加强信息调研工作,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及矛盾纠纷的处理,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思想工作,维护学校政治稳定。

三、协助开展治安综合治理,督促建立健全安全制度,落实治安稳定工作责任制,开展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群防群治。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外事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外教、留学生安全,协助用工单位,对校内临时工施工、暂住人口进行治安管理,共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四、组织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应急演练,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安全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提高防范水平。

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督促落实防范措施,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处置或协助处置火灾及各类安全事故。

六、开展治安巡查,整治学校治安秩序,保障监控摄像头和网络监控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查破或协助查破各类案件,打击校园违法犯罪活动,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七、开展校门、校内交通、户籍、暂住人口管理,参与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维持学校良好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

八、指导、协助校内各类大型活动主办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搞好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和校园警卫活动。

九、加强保卫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十、做好学校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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